中色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 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 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1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以2023年9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 民币2.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22.52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周科平、谢志华、孙浩 2023年9月12日 2 (三)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中央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