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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NFCNFC(SZ:000758)2024-08-26 10:27

NFC-ZD/DB-004-2007-A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8 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 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