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2023年8月26日收到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 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就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予以事前认可: 通过审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 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以往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 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