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议事内容,规范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依 法依规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的管理。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 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结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为自然人,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