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太钢不锈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 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太钢不锈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指引》及《山西太钢不锈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太钢不锈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太钢不锈控股 50%以上(不 含5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全资孙公司或控股孙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太钢不锈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太钢不锈各职能部门,太 钢不锈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