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第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 负责人,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将编制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 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会同独立董 事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