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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TUS-ESTTUS-EST(SZ:000826)2024-02-19 04:2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2 号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桑德集团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5 号)和《关于对启迪环境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文辉、王书贵、王翼、李星文、王超、 万峰、张维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56 号),你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和关联应收款项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桑德集团")持有大庆龙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庆龙清")100%股份。上述期间,桑德集团为你公司 5%以 上股东,大庆龙清为你公司关联方。桑德集团未及时向你公司报 送关联人名单和关联关系说明,你公司未在 2019 年年报披露与 大庆龙清的关联关系,未将对大庆龙清 1.83 亿元长期应收款和 你公司及桑德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2.1.1 条、6.3.1 条和 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