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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TUS-ESTTUS-EST(SZ:000826)2024-03-20 10:3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3 月 1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事后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为审计 部门,确定审计委员会秘书为审计部负责人,并明确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作为日常工作机 构应履行的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组 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二名且其中一名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