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4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4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4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4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曾用名"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发 行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以下简称"《会议 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启迪桑德环境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