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富 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1.2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1.3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