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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 |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 --- | --- | --- | --- | | 1 | 第八条 | | 第八条 | |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第三十一条 | | 第三十一条 | |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 名,副书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副书 | | | 记 1-2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党委 | | 记 1-2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 | | | 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由一人担任, | | 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 | | | 确定 1 名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 | |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