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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UAMAO SHAREHUAMAO SHARE(SZ:000850)2024-04-22 10:55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安徽华 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