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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关于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均 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公司已按照相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