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