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关连人 士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 1 -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