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 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