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年 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 公司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