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 E I J I N G D H H L AW F I R 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547号 B E I J I N G D H H L A W F I R M 1 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释 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3)第547号 致: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贵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指派律师为贵司实施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 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分别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