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众合科技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73 号 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你公司在回复互动易提问时称,你公司 子公司通过杭州昭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了浙江 启尔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尔机电"),启尔机电主要 研发、生产和销售高端半导体装备超洁净流控系统及其关键零部 件,属于该行业核心零部件系统之一。11 月 6 日至 8 日,你公 司股价连续上涨并达到异常波动标准,你公司在 11 月 9 日披露 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你公司 1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投 资启尔机电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公告》显示,穿透后你公司子公 司持有启尔机电的股权比例仅 0.18%,你公司无法对启尔机电实 施重大影响。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内容不完整,在《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