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证券代码:000925 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30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众 合科技")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国 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讨 论、核查与落实,现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 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