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 年 1 月 )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会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讨 论公司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作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 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下 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