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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月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1 月 5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钢国际工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即将发生 的、尚未公开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1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及其负责人;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