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1月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二名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