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月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总法律顾 问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5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充分考虑公司应承担的社 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首次聘任的,任期不超过本 届董事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起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