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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000953HECHI CHEMICAL(000953)2024-04-25 14:5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 O 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一、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建议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