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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修订)
000953HECHI CHEMICAL(000953)2024-05-21 11: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5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动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 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 辞职。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公司在 内)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