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职国际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 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已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 们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