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 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8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经查,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 事实: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所属水电站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进展情况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鄂坪水电站水库在泄洪过程中出现资产损毁情况,鄂 坪水电站投保了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2021 年收到预付赔款 1,000 万元,由 于理赔金额尚不确定,公司将就鄂坪水电站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处置后续事宜履 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2022 年 12 月,公司收到保险赔偿确认书,合计赔偿金额 3,023.75 万元;相关水毁资产账面净值 2,338.13 万元,确认营业外收入 685.62 万 元,上述额外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