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会前 认真审阅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现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 担保及分红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中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有关分红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 (一)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 上述风险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