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及监督依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 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所列用途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 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