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中科三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1 / 8 第二章 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 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被担保企业)进行资金 融通或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