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变更审计机构。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审 计工作需要和公司自身情况,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 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