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关于第九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相关议案的独 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赵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认真审阅上述人员简历等材 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管、董事会 秘书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 决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