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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期: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发行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与公司拟进行资产出售、吸收合并中国国 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予 以事前认可。我们认为: 1、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办法》、《重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