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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股份: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001206YIYI(001206)2023-10-27 10:37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 拟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候 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按照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 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监事"特指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或者监事的 情形除外。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明 示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当分别注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监事的具体人数,并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监事前,应向股东发放本细则的文本或对本细则作出说明。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