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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 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原则和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