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三、监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 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不 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中旗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