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遵守本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