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暨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方案暨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 自愿增持本行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了《兰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和《兰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因本行股价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本行 确定由主要股东(发行前持有本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不低于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本行股 份;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现任高级 管理人员(不含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每 十二个月内用于稳定本行股价的金额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上一年度 其从本行获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5%,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267.23万元。同时, 本行监事长周伟、职工监事雷鸣、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兰州银行纪检监察组组 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