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各项 议事规则,各机构运行规范。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在召集方 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的任免、利润分配、 《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等重大事宜 均作出了有效决议,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行。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召集、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