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永达股份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3]1854 号),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23]1126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0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