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关联关系的判断、关联人的确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关联方/关联人的有 关规定。 公司应当参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 1 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