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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WEIGANGWEIGANG(SZ:001256)2024-04-28 08:0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 以上成员组成; (二)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多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 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