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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WEIGANGWEIGANG(SZ:001256)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炜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全体董事;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 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