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 的单项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