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 "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 1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