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经核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科定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张科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姜泽先生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未发 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