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 报告。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