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青 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收到了拟审议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 关于审议事项的报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事前书面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于 2024 年度与美邸机械、得高 家居、中体联及其子公司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