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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与未来的经营目标,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古范球、熊新红、郁京凯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具备履行相应工作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 要求,具备担任相应工作岗位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 ...